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对“五一”期间煤矿停产放假和落实276个工作日制度情况督查暗访的通知》要求,5月10日-12日,国家煤矿安监局带队,山东能源监管办、省发改委、煤炭工业局、煤矿安监局组成的督察组,对山东省“五一”期间煤矿停产放假和落实276个工作日制度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
督察组现场检查了省、市、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转发“发改运行〔2016〕38号”文件,落实276个工作日制度情况。对山东能源集团、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滕州辰龙集团金达煤矿,台儿庄王晁煤矿等10余家煤炭企业是否在4月30日前完成所有生产煤矿能力重新确定和公告工作,在法定节假日和周日是否安排停产;实行弹性工作日制度的煤矿是否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具体方案等内容,进行了现场核查。
山东能源监管办将继续关注山东省煤炭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进展情况,督促煤矿落实276个工作日制度,促进国家相关政策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