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保证国家、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上下衔接一致,按照省政府工作安排,我办组织对《山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在全国率先完成了省级预案的修订工作,于近日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
本次预案修订主要以新修订的《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为指导,明确政府定位,优化省应急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理顺政企关系,突出应急协同联动处置,提升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重点修订内容如下:
(一)简明预案框架。本次修订按照国务院应急办、国家安监总局有关简化应急预案结构的要求,参照新修订的《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模式,对原有预案章节进行了删减和调整。
(二)优化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分工。应急组织机构在领导小组下增设了不同的工作组,指挥机构组织结构为省政府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电力恢复组、新闻宣传组、综合保障组、社会稳定组)的方式,明确各应急联动机制成员部门和单位职责的方式。将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调整。
(三)加强应急联动。增加了超出山东省应急处置能力时向上级提出支援请求的内容。将原“各部门职责分工”改为“应急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并在组织体系、应急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等章节中突出了应急联动的内容,以满足目前突发事件需要各部门单位协同联动、综合处置的需要。
(四)强化重要电力用户应急处置。进一步明确了重要电力用户配备自备应急电源并加强检查维护、编制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培训演练的内容。重要电力用户在紧急停电状态下,对维护社会基本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具有重要意义,是大面积停电处置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部分重要电力用户尚未按要求配备应急电源,供用电安全管理还比较薄弱,因此,在预案中重点强调。
(五)调整应急响应。明确了四个等级响应的主体及主要职责。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省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并协调处置;Ⅲ级和Ⅳ级应急响应由属地政府负责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省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工作组,赶赴现场进行指导和协调应急处置,Ⅳ级应急响应不派出现场工作组。
明确了“对于未达到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事发地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视情况决定启动应急响应”。
(六)加强供电恢复外其他应急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是社会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处置,按照“最大程度减少停电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山东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根本目的,突出了“防范次生、衍生事故”、“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信息发布”等内容,通过相关部门单位的协同联动处置,尽快消除停电事件的社会影响和损失。
(七)加强预案管理。明确了各应急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县级以上政府、电力企业、重要电力客户应制定(或修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或支撑预案),并按照要求备案,形成较为完善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支撑体系,为应对处置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