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要求,山东能源监管办在加强市场准入监管的同时,强化发证后持续性监督,在去年开展220kV及以上电网工程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管的基础上,将监管范围扩大到110kV,收到了良好成效。
检查前,我办对全省206项在建电网工程进行了梳理分析,根据在建电网工程分布情况,抽选了潍坊、济宁、淄博、临沂四个市级供电公司和汶上、青州、沂南、莒南四个县级供电公司进行了实地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供电企业能够按照国家资质许可管理要求,完善基建施工体制机制,严格对施工队伍资质进行审查,但在检查中也发现在建电网工程市场化程度不高、部分劳务分包合同不规范、个别在建电网工程专业分包中涉及主体工程、跨区作业未按规定备案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办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认真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从根本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相关企业按照我办整改要求认真进行了整改,并举一反三,对电网工程建设管理各个环节进行了认真梳理,完善了基建施工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劳务分包合同,对尚未完工的电网工程及时进行了备案。下一步,我办将继续加大发证后监督力度,突出问题监管和专项监管,充分利用电力业务许可平台,实现资质管理的证前、证中、证后的非现场动态监管,进一步规范电力工程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