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伊始,华电山东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捷报频传:莱城电厂、十里泉发电厂相继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评审。至此,山东分公司10家电厂已有7家获评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
随着新《安全生产法》施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首次被写进了《安全生产法》,不仅将安全生产标准化提高到了法律层面,也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面对安全生产的“新课题”,分公司从建立绩效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到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专题调研;从开展专业隐患排查治理,到指导基层单位建立独立的质监体系,全面提升安全工作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是国家组织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作业标准和技术标准进行综合评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评审,标志着企业的安全工作已实现管理标准化、操作标准化、现场标准化,并在企业内部形成了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照章办事的良好局面,能够有效规范和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
早在2009年,山东分公司便启动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邹县电厂、龙口公司、青岛公司、莱州公司、潍坊公司五个基层单位相继被评为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今年,分公司又加大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力度,监督、指导十里泉电厂、莱城电厂等四家单位全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分公司10家基层电厂已经超过半数通过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评审,其他2家单位预计于6月底前完成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