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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撤销临清运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等11家企业14台机组电力业务许可并注销4家企业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公告
2024-08-13 21:56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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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等规定,根据《山东省小煤电机组关停名单》并向有关企业核实,临清运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等11家企业14台机组已于2023年关停。上述企业未办理相关机组的许可变更手续,我办拟按规定撤销上述机组电力业务许可,机组许可撤销后枣庄矿业(集团)付村矸石热电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已无机组运营,我办拟办理4家企业许可证注销手续,现予以公告,公告期30天。公告期内如有异议,企业可与我办联系;如无异议,公告期满我办将按程序办理机组电力业务许可撤销和企业许可证注销手续。

联系电话:0531-67807889    

附件:拟撤销许可机组名单

山东能源监管办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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