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被许可人: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经审查,决定准予以下企业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
1. 光大环保能源(滕州)有限公司,新增#2机组9MW(垃圾发电)。
2. 新泰正大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增#1生物质机组30MW(生物质)。
3. 华润电力风能(海阳)有限公司,新增A1-A40机组100MW(风电)。
4. 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新增#1号机组15MW(垃圾发电)、#2号机组15MW(垃圾发电)。
5. 东营海欣热力供应有限公司,新增#2机组50MW(热电)。
6. 大唐栖霞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增B1-B16机组48MW(风电)。
7. 华润风电(临沂)有限公司,新增B1-B12机组30MW(风电)。
8. 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机组30MW(热电)。
9. 中广核淄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将现有1-33号机组49.5MW(风电)变更为36MW(风电)。
10. 中广核淄博淄川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将现有1-33号机组49.5MW(风电)变更为43.5MW(风电)。
11. 青州市博奥炭黑有限责任公司,将3、4号机组名称变更为1#机组、2#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