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3月份风电场并网运行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华能山东发电公司、华电国际山东分公司、国电山东电力公司、大唐山东发电公司,有关发电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有关工作,根据山东电网运行实际和《华北区域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运行情况,经研究,对2014年3月份《华北区域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1、有功功率变化按细则规定的20%考核。
2、并网风电场监控系统远动工作站、PMU装置、电量采集装置、时钟监测装置、调度数据网、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设备等自动化设备的考核按细则规定的4%考核。
3、AVC投运率、调节合格率的考核不超过风电场当月上网电量的2%。
4、有功功率变化和风功率预测考核不超过风电场当月上网电量的1%。
5、并网管理及调度纪律考核不超过风电场当月上网电量的1%。
6、请电网企业及时做好相关计量和结算工作。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办。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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