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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公示)11月份《两个细则》情况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31 13:15:0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3年11月份“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清单

(二次公示)

  2013年11月份“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公示后,于12月26日收到国电聊城发电有限公司《两个细则考核补偿问题的请示》。根据《关于规范山东电网“两个细则”工作流程的通知》(鲁电监市场[2012]83号)文件规定,我办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确认应增加国电聊城发电有限公司AVC补偿43200元。现对2013年11月份“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清单进行第二次公示,如对上述公示结果存在争议,请于2014年1月2日前向我办反映。

  联系人:市场监管处 彭文程

  联系电话:0531-67807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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