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公示)11月份《两个细则》情况
2013年11月份“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清单
(二次公示)
2013年11月份“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公示后,于12月26日收到国电聊城发电有限公司《两个细则考核补偿问题的请示》。根据《关于规范山东电网“两个细则”工作流程的通知》(鲁电监市场[2012]83号)文件规定,我办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确认应增加国电聊城发电有限公司AVC补偿43200元。现对2013年11月份“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清单进行第二次公示,如对上述公示结果存在争议,请于2014年1月2日前向我办反映。
联系人:市场监管处 彭文程
联系电话:0531-67807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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