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 |
生效日期: | 2016-03-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年度报告 |
山东能源监管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5年,山东能源监管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精神和《国家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部署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条例》要求,由山东能源监管办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在山东能源监管办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办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依法、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的要求,以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全年公开能源监管工作通知及相关规定53篇,行政许可类信息39篇,监管公告13篇,其他类信息2篇。
二是加强能源监管工作重大事件、会议、活动的新闻宣传。认真做好我办举办的重要会议和办领导调研、督导检查等活动的动态报道,以及能源产业政策、形势分析、行业监管信息的发布与解读。全年共发布要闻报道270条,监管动态245条,行业动态201条。
三是进一步强化12398能源监管民生通道作用。通过开通门户网站12398专栏、12398能源监管热线微信公众平台、12398能源监管热线新浪微博等措施,积极运用新的信息传播手段,开展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专门设立12398投诉举报调解室,公开投诉举报的处理依据、处理程序等,切实践行“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工作理念,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全年12398能源监管热线接收电话、传真、邮件、微信、微博、来访共计26272件次,其中有效信息4369件。涉及电力行业的共计2607件,涉及石油天然气行业150件,涉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有效信息20件。
四是建立阳光许可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推进阳光许可工作,我办在一楼电力业务许可办证大厅设置电子信息屏、公开手册、办事须知,公开办事依据、程序、时限、服务承诺和监督措施等。进一步改进完善能源监管业务办事服务指南,开放数据库查询功能,实现了“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确保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以来,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条例》以及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我办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工作内容,不断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产、生活需要。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政务咨询专栏接收公众咨询105件,有效咨询信息50件,全部认真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办依申请公开信息全部为无偿提供,未开展收费项目。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办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五、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
2015年,按照国家能源局、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我办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年初,我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工作机制。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组织、有目标、有步骤地开展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月度、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先进处室、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在实际工作中注意研究和解决政府信息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带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根据《国家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加快了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速度,有力推动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年初以来,我办在积极参加能源局、省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类培训的同时,还将《条例》及各类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文件纳入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培训,不断提升我办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监管质量、促进内部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努力营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
山东能源监管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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