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力工程企业协会被评为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一级评审机构
8月20日,国家电监会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二批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发电企业)评审机构的函》。山东省电力工程企业协会顺利通过国家电监会对于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评审机构的资格认定,成为我省第一家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一级评审机构,是全国15家具有对全国范围内发电企业进行类别评审资格的机构之一。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中,要求各部门各行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也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电力企业要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努力实现2013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达标,2015年底前所有企业标准化达标的工作目标。
此次评审机构认定,由国家电监会按照《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试行)》和《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评审机构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体系运行及评审过程管理方面进行了严格系统的审查和考核。经认定的评审机构可在所属评审范围内从事发电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
山东省电力工程企业协会对此次评审机构资格认定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运行,以扎实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一次性通过评审。不仅确立了山东省电力工程企业协会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发电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的工作职能,也为规范发电企业安全标准化,致力我省电力行业发展,提供了一个公正、公平的权威性技术服务平台,标志着山东省电力工程企业协会服务社会、服务企业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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