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认真做好供电检查整改工作
山东电监办召开2011供电检查及“三指定”专项治理复查情况通报会以来,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门会议,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并于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专门向山东电监办进行了报告。
一是加快电网建设,加强配网改造升级,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所属各供电企业结合“十二五”规划和配电网改造升级等计划的实施,加强各电压等级网络建设投入,对部分单电源、单主变变电站和能力不足的配电线路进行重点改造,切实解决电网结构性矛盾。加强电压监测和供电可靠性管理,不断提高用户侧端电压合格率和供电可靠性。
二是规范管理,不断提高供电服务水平。该公司提出,将修订完善用户受电工程办理规章制度,对业务办理情况开展抽查,严格兑现服务承诺;强化抢修班组建设及抢修工器具、车辆管理,加大应急预案滚动修编和演练力度,保证24小时值班和快速反应;规范停电公告行为,对公告时间、内容及流程做严格要求,杜绝问题再次出现发生。
三是进一步开放用户受电工程市场,规范市场行为。该公司所属各供电企业规范了业务办理流程,主动向用户公开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资质的企业名单,由用户自主选择,营造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加大对峰谷分时电价及功率因数电费政策执行的管理力度,电费收取按照标准执行执行;规范供用电合同的签订,确保合同签订准确规范;加强信息公开管理,保证公开信息及时、完整;加大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建设力度,不断完善负荷控制、有序用电等系统功能。
四是规范成本核算体系,提高供电成本核算的真实性。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账务处理、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各相关供电企业采取补办相关手续、重新处理不符规定科目、补充完善账目凭证、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等方式,逐一进行了落实、整改,并修订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提高了供电成本核算的真实性。
通过整改工作的开展,山东省2011年供电检查中发现的绝大部分问题得到具体落实和及时整改,供电检查成果得到了巩固,规范供电行为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目标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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