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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润新能源(临沂)有限公司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鲁价格一发〔2015〕45号)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6-25 11:49:00 浏览次数: 【字体: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华润新能源(临沂)有限公司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鲁价格一发〔2015〕45号

临沂、德州市物价局,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均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8号)、《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02号)等文件规定,同意所报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批复电价标准详见附件)。

  可再生能源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在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加价)以内部分,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负担并按月结算;其余部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表

山东省物价局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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