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监办12398中心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依法执法、务实高效、文明热情、公平公正、廉洁敬业、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案必查。
二、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地做好投诉、举报的录入和接待工作,热情耐心的为用户服务。
三、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上岗,仪表端庄,举止大方得体,在工作中使用文明规范语言。
四、应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擅离岗位,因故需离岗,应向负责人请假,并待顶位人员到岗。
五、严禁在工作期间聊天或长时间会客,不得利用热线打私人电话,禁止在中心内进行娱乐活动。
六、对举报案件严重、复杂的大要案,必须及时汇报。
七、涉及本人或直接关系的投诉举报,应主动请求回避。
八、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不准为违法单位或个人通报信息,开脱责任,不准包庇、怂恿违法行为。
九、服从命令,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共同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十、座席值班时间为工作日的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其余时间和节假日、公休日采用电话数字录音系统接听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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