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规范山东电力中长期交易,维护市场秩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的部署,在总结前期运行经验的基础上,山东能源监管办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织修订了《山东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试行)》,形成了《山东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3月13日,反馈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办(电子版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方式:0531-67800757(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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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