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国务院安委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项”安全生产创新举措落到实处,山东能源监管办按照山东省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阶段性部署要求,近日会同山东省能源局对威海市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本次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导检查内容共分为七个方面: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十五条硬措施”和“八抓20项”安全生产创新举措学习贯彻落实情况;三是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四是属地电力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五是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六是电力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情况;七是防汛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导组通过查阅文件、召开座谈会、现场核查等方式逐项进行检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督导检查组坚决做到“三个当场”,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向企业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当场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将风险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能源局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持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风险和隐患,确保我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